上虞区条码怎么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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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条码怎么生成?

作者:绍兴盛泰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6 08:21:0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条码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产品生产、仓储、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可以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七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一)食品、卷烟;(二)日用化学品;(三)药品、医疗器械;(四)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五)玩具;(六)家用电器(家用电力器具)、电线电缆;(七)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八)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规定并公布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预包装产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产品。生产前款规定的预包装产品的生产者,未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第八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九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分支机构报请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系统成员,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四条已经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五条系统成员遗失或损毁《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在社会公众媒体上予以声明,并及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申请补领《系统成员证书》。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办理补领手续。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六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系统成员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缩短版商品条码由编码中心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应当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系统成员应当制定商品条码管理制度,明确商品条码工作的管理部门或者管理人员,建立商品条码管理台帐,管理人员应当掌握商品条码技术的相关知识。第十八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认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申请书(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管理手册。第十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证书》的印刷企业可以优先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第二十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二十二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备案)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三)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本生产者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产品,但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外)销售产品的,可以使用委托方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无需备案。第二十五条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六条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七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八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第二十九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产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及时公布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和备案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情况以及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的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判别商品条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当以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标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为准。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商务、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系统成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备案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责令其改正,予以警告。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生产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五条经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标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系统成员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商品条码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印刷企业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核准注册(备案)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销售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二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检验工作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卷烟、日用化学品、药品、医疗器械、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玩具、家用电器(家用电力器具)、电线电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含义,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概念名称与分类。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墙壁装饰已有近百年历史。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适合内墙面装饰的墙纸可谓千姿百态,品种花色琳琅满目。很多人就问,墙纸不就是纸造的吗?凭什么挂个洋牌子,每平方米动辄就卖到数百甚至上千元?外行的消费者一看产品说明就被蒙住了,几乎都是外文,除了英文还有德、意、法、日、韩等文字。其实,这些墙纸很多都是假洋货,多数是在江苏、浙江、广东、江西等地生产,充其量有个别品牌的某些配料是进口的。

假洋品牌如此炮制

首先是取个洋名字,要让消费者一看就感到洋味十足,比如“某某世家”、“意大利某某品牌”等,然后再加上一个类似于“since1906”之类的标注,编一个成功创业的励志故事。稍高级一点的,在境外花几千美元委托专业注册公司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弄一个洋出生证明,注册个洋商标,然后在国内生产。要的就是“脸儿生”,要的就是让你记不住名字。还有的直接把自己扮成国外某知名品牌的中国总代理,并号称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最有“功力”的是打擦边球,利用某些特殊手法,使自己获得知名洋品牌在中国的若干年商标权,这样便可以自己生产、贴牌。产品只要看起来高档即可,广告也请老外当模特,以表示洋身份名副其实。

让“假洋”墙纸现形

消费者可以向店方提出看整箱原包装,或看没有拆封的整卷墙纸的绍兴条形码。条形码是商品的身份证,由代表12位数字的产品代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产品代码的前2位为国别码,如00~09代表美国,30~37法国,40~44德国,45~49日本,69中国,80~83为意大利等。再者,原装进口墙纸有报关单、海运提单、装箱单和货柜发票,四单联合起来查证后,再上网浏览这些品牌的网站,是骡子是马一目了然。

除了条形码之外,墙纸包装上应该附有中文说明。针对全外文的产品,我国《产品质量法》有规定,没有中文标识及没有中文说明的产品,不准在中国市场上销售。郑州恒佑科技的自行研发的条码打印软件《Labelmx通用条码标签设计系统》,以专业、精准的特性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支持各种打印机的特性也为不少客户节省了额外采购专业条码打印机的费用,是当之无愧的条码打印软件的首选。

绍兴条形码,别名条码,是由一组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一定的字符、数字及符号组成的信息。条形码系统是由条形码符号设计、制作及扫描阅读组成的自动识别系统。具有可靠性强、效率高、成本低、易于制作、易于操作、灵活实用等特点,目条形码前在卷烟产品、零售商品、物流等领域使用比较广泛,但在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局限性较大,效果不是很理想,下面就条形码在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体系的开发与应用作初步探讨,以期达到烟叶生产收购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的。

一、烟叶条形码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

1、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以烟农为单位,全面开展烟叶种植土壤条件、气候条件、基本烟田面积、烟叶种植面积、育苗方式、机械化作业水平、烟叶生产技术水平、农药使用情况、烤房类型、烘烤容量、种植收益、烟叶质量及特色风格、烟农基本情况、电子结算账户等基本信息调查和分析,建立烟叶生产收购基本信息数据库。

2、建立烟农身份识别系统以基本信息数据为基础,结合条形码制作软件,制作与烟农对应的条形码,作为识别烟农身份的唯一载体,结合条形码相关信息制作烟农信用卡,作为烟农在领用烟用物资、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烟叶农事操作规范监督管理、烟叶交售、电子结算、烟农信誉等级评价等烟叶生产收购整个环节的身份识别依据,建立烟农身份识别系统。

3、建立考核管理系统烟草部门对烟叶生产环节进行监督考核,从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生产、烟叶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烟叶质量、种烟效益等多方面考核烟农种植烟叶的综合能力,努力提高烟叶种植水平,增加烟叶种植效益,切实转变烟草行业发展模式。结合“信誉评价体系”,逐步“淘汰”生产水平低、种植效益差的烟叶种植户,与“土地流转”政策挂钩,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种植,达到生产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烟叶种植户带动生产水平低、业务能力差的种烟农户,实现行业增值,农户增收的基本目标。

二、烟叶条形码系统的基本

1、建立完善的烟叶生产考核管理系统1)制定年度烟叶生产基本政策及目标,包括种植品种、主要技术措施、大田长势、亩产量、产值、烟叶质量、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指标。2)制定烟叶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按照烟叶生产基本政策和目标,制定考核实施细则,着重考核政策落实情况(20%权重)、技术措施实施情况(40%权重)、烟叶交售等级合格率(40%权重)等三项工作任务目标,开展职业烟农考核评价;对村委会或乡(镇)连片种植面积,机械化作业、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基础设施、种烟效益、烟叶质量、烟叶交售等级合格率、烟叶风格特色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选出烟叶种植示范村委会和烟叶种植示范乡(镇),分别按照Ⅰ(示范乡镇享受政策)、Ⅱ(示范村委会享受政策)、Ⅲ(职业烟农享受政策)、Ⅳ(非职业烟农享受政策)四项扶持标准兑现生产补助,3)考核管理目标实现: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农户进行量化考评,凡连续两年达到职业烟农水平的发放职业烟农信誉卡(实施条形码管理);凡连续两年达不到职业烟农水平的将积极引导进行“土地流转”,对拒绝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归为非职业烟农,但烟叶生产扶持政策不变;凡连续三年达不到职业烟农水平的将积极引导进行“土地流转”,对拒绝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归为非职业烟农,适当降低烟叶生产扶持力度。力争用五年时间,建立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强等烟叶生产职业化队伍,形成队伍职业化、种植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信息化的良好局面。

2、全面推进职业化烟农建设,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完善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包括承包机制和流转机制,其中承包机制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不可动摇,流转机制是提高土地产权效率的有效保障。创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根据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土地的农业用途以及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促进规模化种植。1)对连续三年考核达不到职业烟农水平的,要积极引导进行“土地流转”,开展大户经营组织管理模式,非职业烟农可以投工投劳获取利润,通过一年集中学习、培训取得相关资格后,非职业烟农可以向当地烟草部门申请纳入考核管理系统,进行重新考核评价,连续两年达到职业烟农水平的可以吸纳为职业烟农,纳入条形码质量追踪管理系统,享受专业化服务和优惠政策。2)对于连片300亩以上的烟叶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100%推行商品化育苗、100%实行机械化整地理墒、移栽、100%实行施肥、病虫害防治、烘烤专业化服务、基础设施完善、种烟效益高、烟叶质量好、烟叶交售等级合格率在80%以上、烟叶风格特色明显的村委会或自然村,可以申请优质烟叶种植示范村,经政府和烟草部门联合审核考评合格后,辖区内烟农直接晋升为职业烟农,享受职业烟农生产扶持补助优惠政策。3)对于连片500亩以上的烟叶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60%以上,烟叶生产基地化建设效果突出、100%推行商品化育苗、80%以上实行机械化整地理墒、移栽、90%实行施肥、病虫害防治、烘烤专业化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烟水、烤房、机耕路、防雹网络、育苗工场、烟站)、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烟叶工业利用率高、烟叶交售等级合格率在80%以上,烟叶风格特色明显的乡(镇),可以申请优质烟叶种植示范乡(镇),经政府和烟草部门联合审查考评合格后,辖区烟农直接晋升为职业烟农,享受职业烟农生产扶持补助优惠政策。

3、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引入烟农身份识别系统将考核评价合格的烟叶种植户纳入职业烟农管理体系,依托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条形码制作系统,每位烟农对应一组条形码数据,作为烟农身份识别的主要依据,同时制作烟农信用卡(职业烟农信用卡和非职业烟农信用卡两种),作为烟用物资发放、生产补助发放的主要载体。

4、以烟农信用卡为依据,组织烟叶收购1)烟农持有效烟农信用卡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烟叶交售,经工作人员定级后,待交售烟叶及烟农信用卡、烟叶种植合同一并传送到微机室。2)电子过磅确定各等级数量后,微机员将各等级数量输入烟农电子合同,同时扫描烟农信用卡,通过连接的条形码打印设备和烟叶交售记录设备以及烟叶交售金额电子结算设备,弹出条形码打印对话框、交售记录打印对话框和电子结算对话框,经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完成烟叶条形码打印(取40公斤整数进行打印)、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交售记录登记和烟叶交售金额电子结算(转账)等工作。3)条形码随烟叶进入打包堆码室,及时打包并粘贴条形码,完成烟叶质量追踪第一步工作程序;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烟农信用卡和电子结算凭证从微机室服务窗口返还烟农,实现烟叶收购过程信息化管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烟叶收购管理又可以有效杜绝烟叶交售过程中违规事件的发生,保障了烟农基本利益。

三、烟叶条形码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1、基本信息数据库是烟叶条形码发挥实效的基础和前提,其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量大,需要广大职工和外界部门的共同参与。

2、完善职业烟农的考核评价体系,以条码为载体,实行户籍化管理,逐步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生产水平高的职业烟农队伍,提高烟叶生产收购信息化管理水平。

3、引入条形码管理手段,建立烟农信用卡,实现烟叶质量追踪、烟叶交售登记和电子结算等工作的完成需要软件开发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

4、烟叶工商交接后,如何发挥条形码在烟叶质量追踪管理系统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

商品绍兴条形码的标准尺寸是37.29mmx26.26mm,放大倍率是0.8-2.0。当印刷面积允许时,应选择1.0倍率以上的条形码,以满足识读要求。放大倍数越小的条形码,印刷精度要求越高,当印刷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易造成条形码识读困难。

由于条形码的识读是通过条形码的条和空的颜色对比度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满足对比度(PCS值)的要求的颜色即可使用。通常采用浅色作空的颜色,如白色、橙色、黄色等,采用深色作条的颜色,如黑色、暗绿色、深棕色等。最好的颜色搭配是黑条白空。根据条形码检测的实践经验,红色、金色、浅黄色不宜作条的颜色,透明、金色不能作空的颜色。

商品条码数字的含义

以条形码6936983800013为例

此条形码分为4个部分,从左到右分别为:

1-3位:共3位,对应该条码的693,是中国的国家代码之一。(690--695都是中国的代码,由国际上分配);

4-8位:共5位,对应该条码的69838,代表着生产厂商代码,由厂商申请,国家分配;

9-12位:共4位,对应该条码的0001,代表着厂内商品代码,由厂商自行确定;

第13位:共1位,对应该条码的3,是校验码,依据一定的算法,由前面12位数字计算而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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