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条码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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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条码是必须的吗?

作者:绍兴盛泰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14 08:32:10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7月3日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及印刷

第十三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第十六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四章应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第二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五章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第三十三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八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惟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惟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

第四十三条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绍兴条形码(以下简称条码)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图形,在印刷时必须严格按照编码规则达到印刷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此外,由于条码是通过条码阅读器设备来识别的,这就要求条码符合光电扫描器的某些光学特征。因此,条码在印刷方法、印刷工艺、印刷设备、符号载体和印刷油墨等方面都有一些特殊要求。

1条码印刷对包装承印物的印刷要求

对于包装制品来说,我们常见的印刷承印物有纸张制品,塑料制品和金属制品,以下针对包装制品我们来讨论一下条码印刷过程中的一些要求。

1)纸张制品包装制品中我们常常用到的有普通白纸、瓦楞纸、不干胶标签纸和纸板。对于普通白纸在印刷时应避免纸张漏光影响反射率,一般当我们要保证印品尺寸精确时,应选择耐气候变化、受力后尺寸稳定、着色牢度好、油墨扩散适中、渗透性小、平滑度高、光洁度好的铜版纸、胶版纸和白板纸。在瓦楞纸上印刷条码的时候应注意尺寸精度问题。由于印刷时受力不均,导致条码弯曲变形。可采用在其他载体上印刷条码,然后再将其粘在瓦楞纸包装上的方法解决这一问题。

2)塑料制品我们在透明薄膜上印刷条码符号的时候,常常在选择了合适的条、空颜色之后仍会有误读的情况,产生这种状况往往有两个原因:首先,扫描器照在条码上的光线一部分发生了透射,致使扫描器接收到的反射光变弱,造成空的反射率降低,影响了条、空的对比度:另外,漏光材料印刷条码符号的时候,内装物的颜色也会影响空的反射率。因此,在透明薄膜上印刷条码符号的时候必须先印底色,确认无漏光后再印条色。同时我们在薄膜上印刷时,还应考虑薄膜的形变问题,通常可选用双向拉伸丙稀膜或符合其他要求的塑料膜。对于常用的聚乙烯膜,由于它没有极性基团,着色力差,应进行表面处理以保证条码符号的印刷牢度。

3)金属制品在马口铁与铝箔上印条码,也应垫底色来避免因表面镜面反射与漫反射混杂对反射率造成的影响。用铝箔的本色作为条色时,必须处理铝箔的表面,使其镜面反射的程度尽量高,否则会因条色反射率的增加造成条码印刷对比度不合格。

2条码印刷过程中的一些技术要求条码印刷过程中,为了使识读设备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要求条码符号表面整洁,无明显污垢、皱褶、残损、穿孔:符号中的数字、字母、特殊符号印刷完整、清晰、无二意性:条码字符无明显脱墨、污点、断线:条的边缘整齐,无明显弯曲变形:条码字符的墨色均匀,无明显差异。

1)条宽减少量(BWR)在条码印刷中,不可能没有偏差。但是这种偏差必须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会影响阅读效果。因此每一种码制都有一定的印刷公差,只要在这个公差范围内,都认为是正确的。但是一般条码在印刷过程中,由于印刷工艺以及油墨在印刷载体上的渗透,会导致“油墨扩散”现象,致使条码标识尺寸变大,从而引发误读或无法识读,因此在制作条码胶片时事先将原版胶片条宽取值做适当减少,减少值称BWR。一般非柔性印刷(凸、平、凹版以及丝网印刷)的减少量较小,而柔性印刷(苯胺印刷)的减少量较大。商品条码应符合:0.33mm×放大系数-BWR≥0.13mm,其中0.33为放大系数为1时的商品条码名义模块宽度。

2)缺陷在条码印制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一些缺陷,如在空白条上沾染上油墨污点,或由于着墨不均而产生脱墨造成孔隙。这些孔隙和污点在数量和尺寸上都要有一些限制,否则将造成译码错误或不被译码。因此,一般商业条码都采用ANSIMN10.8M—1983标准中的相关指标。指标中指出最大的污点的面积不能超过直径为0.8X(X代表最窄条的宽度)圆面积的25%,而脱墨的面积不完全覆盖直径为0.4X的圆面积。

3)油墨浓度和墨层厚度的要求油墨的浓度和墨层的厚度也应适合条码印刷要求,油墨过稀或过浓都会影响印刷质量,甚至会影响识读。条码印刷是实地印刷,其印刷所能达到的反射密度与油墨的光学特性和墨层厚度有关。印刷过程中,印刷的反射密度是随着油墨厚度的增加而增加的,当油墨厚度达到一定值后,密度随即达到饱和状态。以下给出的表格将说明不同的油墨的饱和密度以及不同印刷工艺所要求的墨层厚度。

4)条码的对比度和颜色搭配条码光电扫描器是靠条和空的反射率之差来采集数据的,在条码印刷过程中要选择反差最大化原则,也就是说条码的“条”的反光率要尽量的小,“空”的反光率尽量的大,“条”和“空”的反光率之差必须大于某一个规定的数值。现在实际应用中的阅读器光源大部分是一种偏红的光源,因此就尽量要求“空”反射尽可能多的红光,“条”反射尽可能少的红光。在黄、品红、青和黑四种颜色的油墨中,黑和青反射红光最少,品红和黄反射红光较多。如果采用含黑色和青色(蓝、绿、黑)较多的颜色印刷“条”,其效果必然很好:反之,用这样的颜色印刷“空”,效果一定很差。同样的道理,含有品红和黄的颜色(黄、红、橙)来印刷“条”,效果一定很差,但用他们印刷“空”则是可行的。金色的油墨反光度和光泽度会造成镜面反射,影响识读,所以一般不采用。

有些保密系统所使用的条码,可以制成人眼看不见或无法识别的条空。这种条码采用特殊的化学涂料或滤光薄膜制成,它只对阅读器发出的某种波长的光有较好的光学特性。还有一种利用光的漫反射和镜面反射现象制成的条码,常用于铝易拉罐和铁皮包装上,这种条码与一般意义上的印刷技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通常是将“条”制造成镜面反射的表面,而将“空”制成漫反射的表面。

5)条码的空白区条码的空白区是为条码阅读器做好准备用的,每一种码制都有一定的空白区尺寸的要求。对于放大系数为1.0的条码,左空白区应不小于3.36mm,右空白区应不小于2.31mm:放大系数为0.8~2.0的条码,左空白区最小尺寸为:(0.8~2.0)×3.63mm,右空白区最小尺寸为(0.8~2.0)×2.31mm。如果轻易减少空白区尺寸会造成扫描识读设备归零,以及判断开始识读位置发生错误等。在印刷中,常常会出现左右空白区上有印迹或者为节省区域而随意减少尺寸的问题,这些都会潜藏错误识读的隐患。因此,企业在使用条码工作机构提供的原版胶片制版时,必须保证四个角标内的空白部分必须留足,不得小于标准中规定的尺寸,仅印条码符号,不可印上其他图案和文字。

6)放大系数条码在印刷时常常不是按照标准尺寸来印刷的,都会在可容纳面积的大小和承印技术的允许下进行一定的放大或缩小,一般选择在标准尺寸的0.9~1.2倍之间。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条、空尺寸超差率大大增加。我们就一个例子进行具体说明:下表是一个以铜版纸为承印物的115件不同放大系数的条码符号印刷结果。

许多连锁企业都已广泛使用条码和ED1技术,利用此技术完成从商品进货及出货、供应商的选择、库房管理到售后服务及客户管理的全部过程。

大型连锁超市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商品流通环节的管理、商品仓储和配送管理、售后服务管理及企业人事管理。

1.商品流通环节管理:商品销售时,如商品印有EAN店内码,扫描器可直接读出商品种类和价格如商品印有EAN商品条码,扫描器识读后,可从计算机的数据库中查出此件商品的名称和价格。比传统的键盘输入既快捷又准确。尤其在销售高峰时,利用条码销售商品比传统的手工销售效率明显提高。同时,现代大型连锁超市的销售规模巨大,各连锁店和加盟店每天汇总来的销售数据极大,手工方式统计销售数据根本达不到快速、准确的要求而使用条码销售商品后,各种销售数据可准确、快捷地进入计算机的数据库,被严格地管理起来。另外.商品的各种销售记录还可作为超市管理者对商品进货的依据,为商品高速流通和减少库存奠定了基础。供货商也可通过这些销售信息了解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情况,及时调整生产结构和送配货周期,可做到超市只保存很少库存,而较少出现缺货现象。美国宝洁公司便是成功的范例,它将企业的信息采集点直接设于沃尔玛的收银台上,快速、准确地利用这些信息制定自己的生产和配送计划。建立这套快速反应的信息系统虽然投入较高,但回报是巨大的。

2.商品的仓储和配送管理:销售规模扩大后,总部对各连锁店和配送中心的管理就成为主要问题,而条码和ED1在这些方面可起到很好的作用。仓储方面配送中心的仓库多由计算机管理系统通信系统、立体货架、运输系统等方面组成,而关键是对商品的种类、数量及摆放位置的监控管理,这些信息的获得就可利用条码技术,使用识读设备对商品条码2O扁F努稠代化进行扫描,获得货物的名称、类别、货号、数量等信息,通过计算机系统的支持,可很方便地在计算机屏幕上获得货物的摆放位置配送中心通过这套系统能方便、灵活地调配货物,清查仓库中各种货物的余量,保证货物的及时配送。配送方面连锁店销售商品时,用扫描器识读所获得的销售数据信息全部存人自己店内的计算机数据库,之后通过互联网或企业内部网络定时将信息传向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总部将一段时间的销售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作为超市进货的参考数据,尽量避免购进滞销的商品。配送中心获得这些数据后,与中心的数据库进行比较,就可及时发现各家分店所有货物的销售情况。超市所有分店和加盟店的销售、库存、经营情况,都在总店和配送中心的监控之下。

3.售后服务管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售后服务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随着连锁超市的规模不断扩大,商品的销售数量巨大,当售出商品出现问题,可根据计算机数据库中存储的商品信息,很快查阅到哪些是有问题的商品,解决退货和换货问题十分方便。此外,各分店的销售数据都通过网络定时传至总店的数据库,各分店也可随时查寻总店数据库的信息,为在全超市网络内做到异地退货、换货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这种退换货方式也是连锁超市今后发展的一个趋势。

4.人事管理:连锁超市对内部人事管理也可使用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利用NBS条码影像制卡系统为所有职工制造一张表明身份的职工卡,卡上除印有职工彩色照片外,还有职工的姓名、级别、年龄、工作部门等持卡人的绍兴条形码代码,使用考勤系统进行考勤。

二维条码在手机上的应用目前逐渐成为时尚。人们通过手机二维码技术实现的移动商务、导航和位置服务、名片识别和输入、快捷付款和影视节目指南等丰富多彩的增值业务已经变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日本东京的便利店、地下铁、户外广告、杂志上面,随处可见二维码图案。行人偶尔停留,取出手机随意一拍,仅仅是这一瞬间,他们就完成了信息获取、电子交易以及二维码凭证获取。而后便可开心地奔赴影院、球场、餐厅、机场等场所,快捷地享受他们定购的服务。目前在中国,二维码技术正在以一种更加便捷的方式悄然侵入到广大时尚消费人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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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签到功能仅仅是短信二维码的一小块功能而已,更大意义上,短信二维码让手机成为一个超级媒体载体。在这个载体上,只要你的手机能实现短信收发功能,那么任何商品的二维码都能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在的三个核心维度上T-code将会协助客户在方便快捷的进行市场拓展上。核心一、近乎100%的到达率,T-code在用户的验证数据的过程中为商家带来了庞大而准确顾客数据、消费数据,为二次营销或者进行营销策划起到重要的数据统计分析价值;核心二、搭建多赢格局,T-code充分利用自主研发的二维码核心技术,实现线上付款、线下兑换的全新电子物流商务模式,成为联接商家和用户、线上和线下的纽带,在为商家提供一个精准、高效、覆盖面广、低成本的创新营销模式;核心三、控制成本,T-code为用户提供展示、交易、验证全套服务平台,用户不需改变工作流程,也不需额外增加任何库存、物流、人员、管理成本。三个核心的综合因素决定了T-code正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便捷、安全、个性化的时尚服务消费通道,倡导了一种极富e时代精神的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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